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烏克蘭經商參處26日消息:烏克蘭國際文傳電訊社11月24日消息,烏克蘭議會二讀通過今年5月14日提交的《取消監管壁壘、發展國家工業園》法律草案(第2844號)。法案作者之一、議員卡拉修克(激進黨成員)在該法案投票前發表演說稱,“支持工業園發展是如今實體經濟吸引投資切實可行的手段。在工業園開展加工貿易,不但能增加就業還能增加稅源。”
根據法案隨附說明,鑒于烏克蘭國家投資項目署撤銷,建議通過該法案授權烏經貿部為制定和實施工業園建設和運營政策的國家機關;要求經貿部在其官網上公布工業園(包括試驗園區)清單,并確定進入清單的條件;明確工業園創建合同自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工業園管理公司招募工業園發起人的期限從1年延長至2年;籍《土地法》修改進一步工業園明確,工業園不僅擁有土地,還包括園區內其他的不動產;土地所有權可轉讓給工業園管理公司,承租人(即工業園發起人)無需提前得到土地所有人允許就可以轉租園區土地;在工業園發起人和管理公司簽訂合同之日起的三年內,管理公司免交國有或公用土地使用租賃費。
11月中旬,烏經貿部長阿布羅馬維丘斯建議議會在12月15日審議一系列經濟法律草案,其中包括經貿部支持的最基本的35個法律草案中最重要的一項《取消監管壁壘、發展工業園》草案。
截至2014年10月,烏克蘭已有8個工業園登記注冊,分別是:"Свема"(蘇梅州),"Соломоново"(外喀爾巴阡州),利沃夫"Рясне-2"工業園,"Долина" (伊萬諾- 弗蘭科夫斯克州), "Славута" (赫梅利尼茨克州), "Кременчуг" (波爾塔瓦地區), "Коростень" (日托米爾州) 以及 “烏克蘭第一工業園” (基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