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28日消息:國際文傳12月24日阿斯塔納訊,當日在哈議會上議院全體會議上通過了“貴重金屬和寶石”法律草案。根據哈立法程序,文件將提交給總統簽發。據悉,擬定該法的目的在于在國內形成行業統一的社會關系調控基礎,包括貴重金屬、寶石的生產和銷售,國家對行業內生產和銷售的管理、監管,協調國內相關法規,為發展哈首飾行業創造條件等。草案中規定政府、央行和部委將作為貴重金屬、寶石生產和交易的負責機構。央行主要負責執行“國家有優先收購精煉黃金”的權力。政府和部委負責實施國家監管和調控市場的職權,包括商品的進出口、生產、銷售等。欲從事貴重金屬、寶石商品出口的個人需獲得無法進行加工或國內金屬加工企業出示的證明后方可進行相關商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