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既是消費者選擇產品的依據,更關乎消費者權益保障。把住主流商業渠道中商品的品牌關對于避免假冒、“傍名牌”、虛假宣傳等侵權、欺詐行為可謂事半功倍。8日,記者從相關會議獲悉,從明年起,長春市工商局將面向全市大型商業店(場)、大型綜合性市場及大型超市全面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商家要能對商標“來龍去脈”說清楚。
目前,商業流通領域有的商場自律意識不強,對進場經營的商戶品牌把關不嚴,商戶經營假冒、仿冒品牌商品案件時有發生,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隨著全民法律意識逐步增強,商標侵權行為越來越復雜化、隱蔽化,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勢在必行。通過這項制度,商業企業把好進場進店審查的第一道關、做好日常監督工作,通過場店的自我凈化,將商標違法風險消滅在萌芽之中,既能夠全面提高商場商店的品牌知名度,又能保障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及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
2016年以來,在長春市工商局指導下,長春部分商業企業率先形成試點。商戶在進場經營前,市場經營單位應查驗其商品來源及相關證明文件并建立商戶經營商品商標檔案,有效遏制商標侵權行為及一般商標違法行為。8日的現場會上,長春市30余家大型商場商店、大型市場代表以及各城區、開發區工商局商標監管人員參加了培訓。
長春市工商局局長張洪彬表示,以前工商部門對注冊商標的保護,采取的是“事后監管”的方式。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后將“事后監管”變為“關口前移”,這不僅是對商標所有權的保護,而且規范了經營者的行為,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下一步,長春市工商局將加大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力度,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推進流通環節商標權保護工作,全力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